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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通报1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

2019-03-19

日前,省纪委、监察厅就1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,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,引以为戒;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,带头正风肃纪,自觉接受监督;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责任,加强执纪监督,始终保持惩处的高压态势。

  一、孟村回族自治县宋庄子乡违规建设办公楼问题。

  2013年3月,宋庄子乡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,让施工单位垫付资金违规建设办公楼。5月10日,该乡在县住建局稽查办下达了停工通知书后仍进行建设,直至被媒体曝光后停工,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。宋庄子乡原党委书记李国玉(2013年8月已免职)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乡党委副书记、乡长孙学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。

  二、大厂回族自治县实验中学存在“吃空饷”、私设“小金库”问题。

  2008年12月至2013年5月,该校虚报、冒领4名离职教师工资及福利费,设立“小金库”,共涉及金额582864元,其中支付4名离职教师“三险一金”90552.21元,支付编外人员及其他开支476576.49元,余额15735.3元。校长杨广友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  三、安平县物价局违规发放奖金、福利等问题。

  2012年年底,该局将未入账目6.685万元罚没款作为工作奖励以奖金、福利形式发放6.5796万元;2013年8月,再次给单位职工发放0.6845万元福利。局长刘建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  四、张家口市第六中学私设“小金库”问题。

  在2012年高中招生过程中,该校将超限额招收择校生的择校费转为账外“小金库”,涉及金额529900元,由学校会计以个人名义存储,用于差旅费、办公费和发放教师福利等开支,支出共计454988.30元。校长李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校党总支书记林泉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  五、定州市息冢镇南庞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小五公款吃喝旅游等问题。

  在杨小五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,特别是2009年3月至2012年12月间,该村共发生招待费用317159元;2011年分别组织村“两委”成员四次外出旅游,共支出67320元。杨小五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